Tuesday, July 20, 2010

宗祠简介

宗祠简介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上古时代,士大夫不敢建宗庙,宗庙为天子专有。后来宋代朱熹提倡建立家族祠堂: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初立祠堂时,还要从现田中每龛取二十分之一作为祭田。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宗祠体现了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宗祠,又称宗庙、祖祠、祖厝、祠堂。它是供设祖先的神主牌位、举行祭祖活动的场所,又是从事家族宣传、执行族规家法、议事宴饮的地方。民间建造家族祠堂,可追溯到唐五代时期。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于唐末。涵江黄巷村黄氏宗祠,建于北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到南宋,莆田林氏“建先祠”,“置祭产”。(宋濂《宋文宪公全集》卷十二)建阳陈氏家族的祠堂,始筑于元代。各地大规模营造祠堂,则在明清两代。此时入闽各家族经过长期发展和繁衍,族众日益增多,家族为团结族人大兴土木,故一时建祠之风盛行。
据清初《光泽县志》载,当地“从前各族宗祠无几,近数十年,凡聚族而居者,城乡多各建祠。春秋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贤,颇有追远睦族遗意。”(清?乾隆《光泽县志》卷四《舆地志?风俗》)一般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称“总祠”),族内各房、各支房,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旧时漳州府诏安县,“居则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陈盛韶《问俗录》卷四《诏安县》)这一时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据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等调查,连城新泉的张氏家族,除总祠外,另有支祠24座;惠安山腰庄氏家族,族众数万人,大小祠堂超过100座,其准确座数连族人也说不清。福州郊区尚干的林氏家族,族众近万人,大小祠堂不下50座。为显族威,大宗祠堂还盖进省城。一些同姓氏的大家族,有的合建跨地域大宗祠。民国时期,永定“乡村之中,不论大小姓,皆合建祖祠,复合散居各乡及徙居各处之同宗在邑城建祠。”(民国《永定县志》卷十五《礼俗》)仙游县黄氏家族,派下子孙散居30余村,各地黄姓集议,在县城合建黄氏大宗祠。福建林氏是人数最多的家族之一,清初曾会同八闽林氏族人,于福州创林氏大宗祠。此外,在海外及台湾的分支子孙,与乡土宗祠也保持了密切联系。民国时,漳州许氏家族,居新加坡、马来西亚者,曾联袂返乡倡建新加坡许氏大宗祠。
为了维护祠堂的神圣和庄严,保持祠堂的整洁和香火有期,福建民间各家族对之都有一套管理规则。强宗大族专设祠堂司事和祠丁来负责祠堂的日常管理和洒扫上香。福州一些祠堂还规定每年按家居住址,每家出1人,一届8年选4人,轮流管理祠堂,这些人俗称“当家头”。族人不允许有损害祠堂的行为。长乐曾氏家族规定:“一宗祠内外,不准私放畜类,以及不准夏秋晒谷,至于乘凉寝睡等事。违者罚钱一千文,充祠公有;若再抗罚,族房齐集,呈官究治。一祠堂内外,凡有安囤家私柴草,即在祠前焚化示众。”(长乐《感恩村曾氏族谱》宗祠规条)有的家族还规定,族人损坏祠堂物件必须赔偿公罚。妇女儿童不得随意入祠,族人盖房不得有碍祠堂风水等,尤其是一些有损于家族道德的行为,如行窃、赌博、吸毒等皆是祠堂的严厉规定的禁条。
祠堂的建筑大多讲究“风水,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将旧房改建成祠堂;一些家族建宅时,往往先建祠堂。闽北一些单姓小村落,无力筹建大祠堂,便在村前选址设牌位,供祖先。祠堂一般多位于正寝(前堂)东侧,讲究的有三间二外门。正大门平常不开,只在春秋二祭或族人议大事时开启。正厅外,有储藏祭器、遗书的小房子,环绕成一个独立的建筑群。普通的祠堂只有一间正厅,正厅内设4个龛(也有8-10个龛者),龛中置一个柜,内藏祖宗牌位(称“神主牌”),4龛神位依次为高祖考、高祖妣和考、妣的官位、姓名字号。每龛前各设一矮长桌,用以摆放祭品。一些宗祠里,凡本族新添男丁要贴张红纸在柱上,上书×××长子(或次子等)、取名×××,以示到祖先面前报到。如今闽南一些祠堂大厅正中大木龛中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已被各主遗像所取代。本房死者若有子已婚(不属夭折)者,其遗像可入祖厅正堂。惠安崇武一带,几乎所有宗祠厅堂的龙壁都贴有符篆、“金箔”及用锡箔色纸剪成的镜、尺、剪刀、双喜等图,用以镇宅。符篆多书“北方玄武大神镇宅”、“西方白虎大神镇宅”、“东方青龙大神镇宅”、“南方朱雀大神镇宅”等。平日祠堂空屋有借给家无住房的族人居住,有的族人的灵柩也寄放在祠中。族人去世,则送香灰入祠。外出族人来谒祖寻根时,必先到祠堂祭拜,而后包上祠堂的香灰及家乡泥土带走,以示不忘根本。
1949年后,除“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时部分祠堂遭损外,省内宗祠大多保留。近年一些地方宗族活动又兴,新建祠堂不少。漳浦郑姓人1987年就整修族祠,作为郑姓举行“穿灯脚”(穿灯脚,每年农历正月十四,闽南一带在族祠内悬挂各种花灯。让由婆婆陪着的新嫁娘,和初为人母抱着新生儿的小媳妇,沿宗祠的下殿至上殿绕行一周。因系从高悬头上的花灯阵中通过,故称“穿灯脚”)传统习俗活动的场所。宗祠的修建仍由同姓族人捐款集资。闽南许多华侨回乡也捐修宗祠。新修祠堂大都富丽堂皇,耗资甚大,造成浪费。新修的宗祠日常向乡人开放,仅是做为宗族的象征而已。闽南许多宗祠,作为村里老人会活动场所,发挥有益的作用。

地位
在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里,宗祠文化是一项不可蔑视的姓氏宗族文化,由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传宗接代思想的根深蒂固,中华民族就产生了姓氏文化,全世界任何国家的姓氏文化都没有像中国这样延续数千年来都没有间断,虽然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四旧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其发展甚至受到严重批判,但作为一种宗族文化,一种植根于百姓骨髓的传统,还是迅速地在中国大地蔓延生息,香火不断,最具象的一面,即是宗祠文化。

宗祠
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家庙、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即俗称的牌位)、宗族祭祀祖先的场所,一向被视为宗族的象征。 
崇拜祖先并立庙祭祀的现象,在原始社会后期即已存在。明世宗采纳大学士夏言的建议,正式允许民间皆得联宗立庙,从此宗祠遍立,祠宇建筑到处可见。宗祠原为“追远、报本”的目的而兴建,所以在建筑规制上要体现出礼尊而貌严。自南宋到明初,一般的祠堂都是家祠。特别是自明清以来,祠堂成了宗族祭祀先祖、举办宗族事务、修编宗谱、议决重大事务的重要场所。 
宗祠,除了作为祭祀场所之外,过去的宗祠还是处理宗族内部事务、执行族规家法的地方。族人的冠礼、婚礼、丧礼基本上都在祠堂进行的。有的宗族规定族人之间或族人家庭之中发生了争执,都要到祠堂中裁决。所以,在封建时代,祠堂在一定意义上又成了衙门,具有一族“公堂”的性质。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有祖先崇拜传统的一个民族。在每个家族中,往往都有一个场所来供奉已去世的祖先的神主牌位。所以,旧时的每个家族都会有本家族的祠堂,并给它取一个名号,这个名号就叫“堂号”,目的是让子孙们每提起自家的堂号,就会知道本族的来源,记起祖先的功德。 
俗话说,树大分杈。随着生命的传递、繁衍,家族也会不断扩大,扩大的结果是一些家族从祖居地迁居他处,另开基业,形成新的分支和新的宗族,自然也有不少家族远赴重洋,在海外定居,这些新形成的宗族和分支,往往又会建立新的祠堂,来供奉最亲近的祖先。于是,由一个祠堂又会派生出许多新的祠堂来。
宗祠,虽然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产物,在当今则有其新的存在的意义和社会作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华人寻根热潮的兴起,许多宗祠被新建和修复,族谱被续修,而海外华人则不断翻新旧宗祠,联络故众。可以说,今天的宗祠已经没有了“宗族主义”的负面作用,只具有帮助人们寻根问祖、缅怀先祖、激励后人、互相协作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对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对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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